English

一农夫耍小聪明冒名作家骗稿费

1999-06-29 来源:生活时报 文/陈智 我有话说

一个只读了几年书的农民,在短短几个月之内竟能连连在全国的各报刊发稿,稿费源源不断地寄来!而汇款单上竟赫然署着:贾平凹、陈忠实、京夫、莫言等4位作家的大名!

近几个月来,陕西省西安市户县草堂镇宋村邮政支局,不断地收到来自全国各地报刊寄来的信件和稿费领取单,收件人是贾平凹、陈忠实、京夫、莫言等大名鼎鼎的名家。

宋村邮政支局的工作人员感到非常的吃惊:难道这些名家都在户县买宅居住了不成?而每份稿费领取单上的地址都清清楚楚地写着:陕西省西安市秦渡南沙河99号陕西省作协的字样。邮政支局的工作人员更是一时摸不清头脑:难道陕西省作协的办公地搬到户县了?令他们更为吃惊的是,每次来取汇款的,都是户县秦渡镇南沙河村的一位农民——孙林雨。而这位孙林雨每次来取稿费的时候,都手持有户县秦渡镇南沙河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,证明上清清楚楚地写着:贾平凹、陈忠实、京夫、莫言等4人的姓名皆为本村村民孙林雨的“笔名”。

揭开这弥天的谎言

在一路打听下,记者找到了户县秦渡镇南沙河村,几经打听终于在村西头找到了门牌为99号的“陕西省作协”——这是一间小小的院落,几间略有些破旧的瓦房,跟大多农家小院没什么两样。所有的谜底也就是在这个小院里被揭开了。

孙林雨,男,1974年出生,未婚,中学毕业后便没有再读书,曾在西安市干过一些杂活。1998年10月的一天,孙林雨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一篇报道,这篇报道是揭露一些作者投稿内幕的。看完这篇报道后,孙林雨大受启发:原来,赚钱竟然是这么容易!自己以前竟然傻得只知道卖苦力,赚那几个微不足道的血汗钱!

1998年11月,孙林雨从一家杂志上摘抄了一篇名为《善变的脸》,署上莫言的名字,寄到了云南省昆明市的春城晚报社。稿件刚寄出的时候,孙林雨还有些担心,报社的编辑会不会给莫言打电话核实这件事。但没隔多久,春城晚报社寄来了60元钱的稿费。看着手里的稿费单,孙林雨的高兴劲就甭提了,这样赚钱太容易了,这是一条发财的好路子。

孙林雨通过在西安市的一个朋友弄到一本1996年的《全国报刊年鉴》,去邮局买了300个信封、50块钱的邮票,又找了一家刻章部私自刻了贾平凹、陈忠实、京夫、莫言等人的私章,一切就这样开始了。

1999年1月,孙林雨正式走上了“职业化”的道路。他从1996年的一张户县报上摘抄了一篇名为《女人和电视》的散文,署上作家贾平凹的大名,投给了新安晚报社,时隔不久,他拿到了80元钱的稿费,同时收到的还有几份样报。从这几份报纸上,他又摘抄了3篇散文,分别署上莫言和陈忠实的名字,打印了20份,投往全国各地。

3月的一天,孙林雨从杂志上抄了一篇名为《爷爷的包头帕》的短篇小说,署上作家陈忠实的大名,寄给甘肃省兰州市的中学生导报社,很快对方便寄来了稿费。孙林雨每日广为搜罗资料,《西安日报》曾刊登过的《随笔二篇》,他署上作家京夫的名字,投给了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的牡丹江日报社……就用如此拙劣的手法,孙林雨还曾向重庆市、合肥市、泉州市、遵义市等上百座城市的报刊社投稿500多篇,发出的大部分文章都盗用贾平凹、陈忠实、京夫、莫言等4位名家的大名。在此期间,也有报社编辑来信索要照片和简历,每当收到这样的信,孙林雨多半采取不理不睬的态度。

进入5月,邮资涨价以后,孙林雨这才放弃了原来撒网式的无目的投稿方式,改成向已发过稿件的报刊定期用4位名家的名字寄稿!

作家怒目向农夫

孙林雨盗用4位名家的名字一事被当地媒体披露以后,一时间舆论哗然。

面对记者,作家陈忠实拿出几张汇款单说:“从今年春节前起,我就陆续收到了不下10家报社的来电和来信,感谢我给他们投稿,同时也收到了这些汇款单。起初,我还以为是同名同姓的呢,还跟朋友开玩笑说要写一篇《陈忠实寻找陈忠实》的文章,好让人家来认领这些稿费。更滑稽的是,《泉州晚报》还寄来了份获奖证书,祝贺我投的稿子被评为2月份好稿。后来,我发现我收到的汇款单中有‘西安市秦渡南沙河99号’的字样时,我还委托公安局的朋友打听过,得知这个地址是户县的。”

作家京夫当得知自己的名被盗用以后很是吃惊,他说以前也有过类似的情况,有一份署名他的稿费单被寄到了某高校的一个学生名下,别人还以为他在资助贫困学生呢,其实他根本没投过这篇稿子。京夫说:“孙林雨这件事造成的影响很不好,我们和文章真正作者的名誉都受到了损害和侵犯,听说他还私刻了章子,这就更是违法的了……”两位作家表示:对于这件事没精力也没时间去深究他,毕竟孙林雨还年轻,给他一个机会,希望通过舆论的谴责,他能洗心革面重新做人!

作家贾平凹在得知此事后,生气地说:“可以宽容,但不能纵容,孙林雨要给我个说法,他应该立即悬崖勒马,不要继续侵害别人的合法权益,盗名之事已对我造成不良影响,我将保留诉讼的权力!”贾平凹说今年1月份以来,他曾陆续收到一些汇款单,当收到重庆晚报社寄来的汇款单时,他曾告诉重庆晚报社的有关人员,他没给重庆晚报写东西,问他们是什么地方给投的稿?对方告诉他是来自陕西一个名为“秦渡”的地方,他派人去查,看是咸阳的秦都区呢,还是户县秦渡镇呢?但没有查出具体地址。媒体将此事曝光后,他委托军工报记者鲁风调查处理此事。在此之前,他曾以“西安市作协”的名义给他所了解的地址发去一封信,信中也曾告诫盗名之人停止侵害。这事不能对孙林雨太纵容,太纵容就起不到对他的教育作用,他私刻的章一定要收回,所发过的文章要予以澄清,视其态度而保留诉讼权。贾平凹认为,户县邮局和南沙河村委会也有一定的责任,4位作家的名字,他们不可能都不知道,而且是4位名家的名字集于一人之身!

在陕西省神剑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的陈忠实的女儿陈黎利说,她认为孙林雨盗用名家姓名,抄袭他人作品的行为,据她所知,在文坛并非第一人也非最后一人。这种行为直接侵害了知名作家的姓名权,依照我国《民法通则》有关规定,应负民事责任。孙林雨抄袭他人的作品而盗用名家的姓名发表,这些名家若是对此不管不问,则是代他人(指孙林雨)受过,背负抄袭他人作品、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恶名!并有可能引起别人对他们的诉讼。

与此同时,记者拨通了《牡丹江日报》、《泉州晚报》和《春城晚报》的电话。

《牡丹江日报》副刊部的纪主任在了解有关情况后告诉记者,他们确实发表了一篇名为《随笔二篇》的文章,当时投来的稿件署有作家京夫的名字,看到信封上的地址为“陕西省西安市秦渡南沙河99号陕西省作协”的字样,也没有多想,便信以为真了。同时,文学作品的发表不像新闻稿件那样,核查得仔细。他本人对京夫的作品也不太了解。

《春城晚报》副刊部编辑郑先生得知事情的真相后告诉记者,去年他们曾刊登过一篇署名为“莫言”的文章,标题为《善变的脸》,约3000字。当时是分两期发表的,起初他还考虑了一下究竟是不是作家莫言所作,后来感觉稿子写得不错,便不管他是不是莫言所作,刊登了出来。

《泉州晚报》副刊部负责人史斌在得知事情经过后,十分震惊,说他们压根儿不知此事。史斌说:“收到来稿时,我们也很怀疑,觉得文章的风格不像出自陈忠实之手。然而,在此之前不久,我们曾在一次学术讨论会上见过陈忠实,并向他约过稿子,再说来稿地址有‘陕西作协’的字样,所以没有深究。孙林雨的这种做法,不仅是对陈忠实的侵犯,对文章真正作者的侵犯,同时也是对我们利益的损害!”

“文豪”一去人缈缈

在户县草堂镇宋村邮政支局里,记者看到这样一份稿费领取单——汇款人地址:黑龙江牡丹江七星路92号《牡丹江日报》;汇款人姓名栏注有“稿费”字样;汇往地址栏写着:陕西省西安市秦渡南沙河99号陕西省作协;收款人栏注明为:京夫。记者请工作人员核查了一下,发现,在短短二十多天里,从全国各地寄到陕西省西安市秦渡南沙河99号陕西省作协,收款人为贾平凹、陈忠实、京夫、莫言的稿费单竟达15张之多。而已经被取走的稿费单上则写有:孙林雨的字样。

户县草堂镇宋村邮政支局负责人说:“孙林雨的省外汇款和信件源源不断地寄来,我们虽然感觉不太对劲,但按照我国《宪法》第40条和《邮政法》第4条的规定,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,用户来领取汇款和信件时,只要出具相关的证明,邮局无权扣押用户的汇款和信件。所以,我们不得不让他将汇款和信件取走。”

走出户县草堂镇宋村邮政支局,记者来到孙林雨家,不料,孙林雨已不见了踪影。孙林雨的母亲说,自从前几天来了几个人以后,孙林雨便急匆匆地走了,走的时候说是去西安打工,过些时间就回来。当记者问她见没见到过孙林雨写的文章时,孙林雨的母亲说:“见到很多,前段时间他的房间里到处都是印好的文章。自从他走了以后就再没看见过了。”

此时孙林雨的母亲已经知道了孙林雨的所作所为,她哭着说:“我没有文化,不识字,每次邮局送来邮件需要盖章时,我就从娃的房间里把那些章子拿出来,让送信的人挑个合适的把章盖上,一开始,邮局的人没说什么,后来寄来的东西越来越多了,送信的人曾告诉我,别再让娃用名家的名字,万一上面追究下来,不好办。说没事就没事,事来了就是事,让我劝娃用自己的名字发表作品。我也曾多次告诫娃,能赚的钱就赚,不能赚的钱千万别赚。我娃说他知道这道理……”

孙林雨的母亲一边说着一边哭着,一边说着一边拍打着孙林雨房间里摆着的一张书桌。

几经寻找,记者终于找到了南沙河村村委会文书。当记者问他是否知道贾平凹、陈忠实等作家时,这位文书称有的知道有的不知道。当记者追问他是否给村里孙林雨经常开证明,证明“贾平凹”、“陈忠实”等系孙林雨的笔名时,他说没有此事,当记者明确告诉他记者曾到邮电局查询了所有的资料时,这位文书默不作声了。过了一会儿,他告诉记者,孙林雨来时,事先把证明都拟好了,他只管给他盖章。记者再次追问:难道你不看证明的内容吗?他又说证明上的内容他看过。记者问:你既然知道贾平凹、陈忠实等作家,为什么还给孙林雨的证明盖章?他回答说:“有时我不在家,村上的印章我闺女管着,孙林雨可能趁我不在家时,叫我闺女盖的章。我闺女只有小学一年级的文化程度,他哪里认得了那么多……”面对村文书的话语,记者一时哭笑不得!

6月9日记者从户县公安局了解到,孙林雨盗用名家名字一事被媒体曝光后,户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予以高度重视,立即指示干警前往南沙河村调查此事。当干警们赶到南沙河村时,孙林雨的母亲告诉他们,孙林雨已经走了。刑警们出示了搜查证,搜查了孙林雨的家,但没有发现孙林雨的作案工具,孙林雨已逃跑了。刑警们立即赶往户县宋村邮政支局,向该局出具了扣押孙林雨邮件的手续。

目前,此案仍在继续调查之中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